早在2005年9月初,一则关于易学的新闻就在国内引起了轩然大波。中国建筑文化中心与南京大学易学研究所欲办“风水班”的消息在全国传开,一时成为争议焦点。在“风水班”事件前不久,国内学界也爆发了一场关于风水到底是国粹还是迷信的争论。争论的两端都是学术界知名人物。持迷信说者包括我国科普作家陶世龙、清华大学建筑系教授陈志华等,持国粹说一端则有北京大学教授于希贤、北京建工学院教授韩增禄等。事实上,易学堪视为东方系统哲学的代表,人们没有理由去怀疑我们的国粹。之所以会出现这样那样的争议,除了由于一般人抱有陈旧的观念和对易学的不了解而偏颇的看待这一行业之外,还因为现代社会的纷繁复杂,出现了一些学艺不精、招摇撞骗的风水师、取名家等等,这就导致那些潜心研究易学、遵守行业道德并能凭其学识服务于他人的易学工作者们受负面影响。从易学工作者的职业性质上讲,它是提供高智力的知识性服务的一种活动,它的产品是无形的,因此对易学大师们的品行要求就相对很高,这与对一些名人和知名度较高的组织的要求是相似的,即专家的信誉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易学大师必须小心地避免做出有失体面或与有损专业化服务形象的事情来。因此,我们若要将易学思想发扬光大,更好地服务于人民,首当其冲的就是要提升我们易学工作者的道德层次。本文认为易学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基本职业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
第一,以仁为本。以仁为本强调的是个人内在道德心理状态中的“仁心”对个人行为的决定作用,同时将这种道德心理状态的确立作为社会价值判断的依据之一。人所具有的“仁心”被认为是职业良心的核心要素,将对我们的职业活动产生重要的影响。职业良心是我们从事职业活动的道德责任感和自我评价能力,是个人从事职业活动的道德心理基础,对职业活动的动机和行为起着制约、监督和评价的作用,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对职业行为的价值取向起着基础作用。在形式上,职业良心表现为各种道德心理因素的有机结合,在构成传统职业良心的各种因素中,“仁”是贯穿各种因素的核心要素,决定着道德认识、道德情感的形成和道德意志、道德信念的确立,从而决定职业活动动机的选择。“仁心”指包含恻隐、同情、怜悯等因素在内的道德心理状态。这一要求使道德价值标准从职业活动的不同角度反映出了中国传统道德价值和为人的基本内涵,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从职业活动主体内部来规范和调整职业活动的作用。因而秉公为民、童臾无欺、救死扶伤、刚正不阿、勇毅坚强等以“仁心”为基础的职业规范,就是我们易学工作者需要遵守的第一道德行为准则。
第二,义利统一。我们易学工作者所从事的职业活动也是社会活动的一部分,它同样承担着两种职能,一是促进社会进步的职能,二是满足职业活动主体个人利益的职能,前者职能的实现称为义,后者职能的实现称为利。职业活动中的义利矛盾常常是很突出的,坚持义利统一是我们易学工作者职业道德的价值核心之一,其基本涵义是坚持在义利相互统一的基础上处理好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关系,坚持在义利发生冲突时,服从义的要求的道德原则,反对因利而否认义。“义”在传统道德中,是指符合历史发展方向和广大人民利益要求的社会伦理准则及正当行为。职业道德中的“义”则是指人们符合社会道德标准的职业行为。义利统一就是把职业活动看作是个人获取自己利益的重要手段,但同时不得违背社会规范和法律要求去获取自己的利益,反对不当得利。任何人都有对个人私欲、私利的合理追求,如果能将这种追求与国家、民族和社会公共道德的要求一致起来,这便是“义”的行为。这种行为会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和人民群众的支持,使你从事的事业能获得成功;相反,如果不顾国家、人民利益的要求只图个人私利,甚至做出违法乱纪的行为,结果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义利统一的另一方面内涵,则是要求当义利出现矛盾时,应以利服从义的要求,即义利相较,义的实现比利的满足具有更大的人生价值。处理义利关系的这一项道德价值取向在传统职业活动中作为调节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关系的一项原则,对调节职业活动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关系产生了深远影响,成为职业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义利矛盾也是当代职业活动中的一对基本矛盾,义利冲突的实质是在社会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处理社会规范要求与个人获取私利的关系。义利统一,就是要求在合理满足自己利益的同时,通过职业活动,为社会和大众提供优质的服务,这就是我们易学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所要确立的价值核心之一。
第三,诚信修业。真、诚、信是传统道德的重要规范和个人道德修养的重要目标。在长期的职业活动中,诚信已成为人们普遍接受和遵守的价值核心和从事职业活动的道德修养基础和规范。因而,诚信修业我们易学工作者推崇的道德规约之一。诚信修业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诚信是易学工作者重要的内在道德修养;另一方面诚信是我们从事职业活动必须遵守的外在行为规范,要求我们在职业活动中做到诚实、讲信用,这是诚信修业的主要内容。提倡诚信,也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把传统的诚信价值同我们的职业生活结合起来,应该成为现代易学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四,忠于职守。“忠”即忠诚,包含着诚恳老实、真心实意、尽己为人的意思。儒家主张“与人忠”,反对“为人谋而不忠” 。忠既是一种高尚的情操和道德行为,也是保证人与人之间真诚相待的道德规范。“忠”对于职业行为来说就是指对所从事的事业忠诚热爱、尽职尽责。忠于职守就是要求我们每个易学工作者应该自觉承担职业义务,兢兢业业地履行自己的职业责任。
“以仁为本”、“义利统一”、“诚信修业”、“忠于职守”对当代易学工作者的职业活动是具有规范作用的。只要我们每个易学工作者都把自己的职业活动建立在对人类的爱心之上,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职业活动,易学思想的发展前景将会是一片光明,而这些正是中国传统道德精神的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