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阴宅风水的获福感应原理
阴宅即坟墓也,乃用于葬亲之墓穴。书云:“葬者,藏也。”所以藏之于地下。古人对于阴宅风水十分重视,他们认为阴宅风水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个家族荣辱兴衰的命运。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人们对风水尤其是阴宅风水的认识产 生了种种分歧和曲解;最典型的观点有三:无用论者,可有可无论者(半信半疑)和盲目迷信者,这都是不健康的现象。如何科学客观地认识理解及正确运用阴宅风水,已迫切成为广大堪舆工作者和爱好者的共同课题。今笔者试从下列几点论述阴宅风水的感应获福原理:
一,天地气交,法于阴阳:
天有一星,地有一穴,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天之精光下临,地之形顺上载,形与气交而为一,天与地合而为一,合凝融结而成精气,万物借此而发生。
二,人事之道,法于天地:
人之始,均由父之精母之血二气感合而孕,由精化为骨血化为肉而育,再籍其神资其气而生。而人之终,虽然神飞气散,血肉消溃,但其骨骸尚存。
三,卜地葬亲,葬乘生气:
所谓生气,即为五行之气,潜藏运行于地中,肉眼看不见。只有用地理之法找出其生气所在的地方,然后埋葬遗体,让死者之骨骸能得乘生气。至于具体的相地择穴之法这里略去不述。
四,法于阴阳,合于术数 :
经云:“地理之道,必使我所取之形,足以纳气,而气不我去,形与气交而为一;必使我所据之地,足以承天,而天不我隔,则地与天交而为一,夫天地形气合而为一,则所葬之骨亦与天地之气合而为一,而死魄生人气脏灌输,亦与为一,若机张审括,是所谓鬼福及人”。 五,本骸得气,遗体受荫:
父母之骨骸,乃子孙之本;而子孙之身体,本为父母所生之枝,是父母体之延伸;父母过世后子孙仍为其所遗之体的一部分 。因此父母遗骨若葬后乘得了生气,即反气入骨,枯骨得气,子孙自然就受荫得发福旺。此犹如树木之根得气后根系壮大发达了,而其枝叶哪有不繁盛之理?更有“木华于春,栗芽于窒”自然之象,原始人藏栗洞内,至翌年春天满山栗树开花时,其室藏之栗也破壳发芽。为何实之去本已久,仍能彼华此芽?盖以本性原在,得气相感而应也。
六,本同一气,气感而应:
父母与子孙为一脉相承,乃本同一气,相互感应;虽生死殊途,阴阳两隔,其情气仍能相互感应,生者与死者仍会默默相通。古时寻验亲之骨,皆以生人之血滴在骨头上试之,若血能参透进去便是亲骨肉无疑,不参便非。还有“铜山西崩,灵钟东应”之传说,相传汉武帝时,有一日未央宫一口大钟无故自鸣,东方朔曰:必主铜山崩应。果然过了几日有西蜀快马来报铜山崩之事,经推算山崩与钟鸣时日完全相同,帝问朔何以知?对曰:铜出自山,犹人为父母所生,相互感应耳。帝叹曰物尚此况人乎!
七,孝义恩情,心气自通:
世人只知阴宅风水为自然造化之功,殊不知阴宅风水远非单纯葬亲之骨于吉地吉穴就能获福那么简单。《葬经》云:“以父母遗骨藏于融会之地,由是子孙之心寄托与此。因其心之所寄,遂能与之感通,以至福于将来也。是知人心通乎气,而气通乎天?以人心之灵合山川之灵,故降神孕秀,以钟于生息之源,而其富贵贫贱,寿夭贤愚,靡不攸系。故嵩岳生申,尼丘孕孔,岂偶然哉!呜呼,非葬骨也,乃葬人之心也,非山川之灵,亦人心自灵耳。世有往往以遗骨弃诸水火而无祸福者,盖心与之离故也。”此言孝能感天,孝心善念在阴宅风水中起到联导接收灵气的决定性作用。
“或谓抱养既成,原非遗体,僧道嗣续,亦异所生,其何能荫之有?而不知人之心通乎气,心为气之主,情通则气亦通,义绝则应亦绝,故后母能荫前母子,前母亦发后母儿。”此言非亲骨肉受荫的道理:盖因双方在长期生活中形成抚养,教育,赡养,养老送终以及祭祈等相互关联,并建立起的情义,恩孝,思念之心,早已超越血缘,胜似骨肉。犹如果树嫁接般融为一体,其心气自然也就相通了。
八,累功积德,积善获福:
风水之道,除了应具备有形的东西之外,还应该注重无形的因果关系。正所谓“福人居福地,福地福人居”,以及“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恶之家必有余央”。仁人孝子当记:要先积德扬善,再行图地。唯此,才会真正达到经中所云:“图葬于吉地之中,以内乘生气,外假子孙思慕,一念与之吻合,则可以复其既往之神,萃其已散之气。盖神趋则气应,地灵而人杰,以无为有,借伪显真,事通阴阳,功夺造化,是为反气入骨,以荫所生之法也”的功效。